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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恩永不失落

經文:10:22-42

主作牧人,不但餧養我們,還要永遠保守我們。一方面我們是在恩主的手中,誰也不能把我們從主手中奪去;另一方面我們又在天父的手中,誰也不能把我們從父手中奪去。 讓我們從聖經裏 神的話,堅固我們信靠祂的心:

)『我又賜給他們永生,他們永不滅亡。』(約10:28人一有了永生,肯定不能再在地獄中滅亡。否則永生不成為永生了。

(2)『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奪去。我父把羊賜給我,祂比萬有都大,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。』 (約10:28-29人得救以後,他是屬主,屬 神的人,他有雙重的保障,誰也不能從主的手裏奪去,誰也不能從父的手裏奪去。

(3)『凡父所賜給我的人,必到我這裏來;到我這裏來的,我總不丟棄他。』(約6:37到主面前求告主名的人,都是父所賜給子的。主對於他的保證是『總不丟棄他』。即或人中途丟棄主,可是主總不丟棄他,因為主既然愛他,就愛他到底。 (約13:1

(4)差我來者的意恩,就是祂所賜給我的,叫我一個也不失落。』(約6:39所有得永生的人,都是父所賜給子的,父責成子不能失落一個。

(5)『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,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。他們本是你的,你將他們賜給我,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。』 (約17:6顯然所有得救的人都是父的人,而父又將他們賜給子。所以如果有人得救以後還會沉淪,就好像父給了子而又取銷。但父是不能這樣作的。

(6)『凡靠著祂進到 神面前的人,祂都能拯救到底,因為祂是長遠活著,替他們祈求。』 (來7:25如果說人會失去永生,這就等於說主不能『拯救到底』,並且也等於說祂不是長遠活著,也沒有代求。

『預先所定下的人,又召他們來;所召來的人,又稱他們為義;所稱為義的人,又叫他們得榮耀。』 (羅8:30一切蒙恩稱義的人,郁是父所預知預定的人。如果說一個稱義的人,還有沉淪的可能,那麼似乎父的預知預定都靠不住了。

我們得救不是憑感覺,而憑 神說的話。從上面所提出的幾處聖經看來,人得的永生是不可能失去的,也就是人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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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大雅(Jedaiah)編輯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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